民事诉讼判决书公告送达费用该谁出 本人因交通事故导致人生伤害依法起诉事故责任人,而被告因长期外出打工不在家,导至起诉书副本送达和判决书送达都采取公告送达,而两次送达法官都叫本人自己去办理,费用也由本人出。请问这两种费用是该由本人付吗?
2009-01-08 10:36 hq578(福建-南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9-01-08 11:09
判决后败诉承担
2 程才律师 2009-01-08 10:44
送达应由法院进行,而费用应由你预交,判决时在判决书中应判由被告即赔偿义务人承担
3 110网律师 2009-01-11 18:15
公告送达的费用你可以预交,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确定由对方全部或者部分承担。
4 孙新律师 2009-01-14 16:10
原告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