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权? 我从2007年一直到2013年在一家超市做管理工作,公司安排我是每周二休息,双休日都有上班,每天的上班时间都是8个半小时到9个小时,有时甚至更长,我的打卡记录保存时间是从2012年1月1日开始,以前的记录公司都删除了。就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双休日的双倍工资补偿吗?其次标准工作日是一周40小时,我能否就凭借打卡记录要求40小时外的算加班工资呢?非常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2013-06-05 13:17 云淡风轻87……(湖南-永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6-05 13:20
可以要求额外的加班费
双休没有补休的话要支付加班费
双休没有补休的话要支付加班费
2 王晔律师 2013-06-05 13:24
可以要求40小时外工时的加班费,双休日没有补休的话要支付加班费。
3 曾邵华律师 2013-06-05 14:23
有打卡记录,可以要求40小时外工时的加班费
4 李芬团队律师 2013-06-05 14:30
可以根据打卡记录,要求40小时外工时的加班费。
5 2013-06-06 07:48
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一定要维护个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