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卖问题 单位于1996年购买土地建了家属院,办了土地使用证。到2013年,单位找公估人按当前对土地价格重新估价后欲卖给职工。
问?
1.这是否构成商业性的土地买卖行为,这样做合法吗?
2.单位低价购进土地,高价转手给本单位职工,合理吗?
3.按当前国家政策,单位已办理的土地使用证,能在此基础上再分别给各住户办理个人名下所有的土地使用证吗?
请懂法律的人士释疑 谢谢
问?
1.这是否构成商业性的土地买卖行为,这样做合法吗?
2.单位低价购进土地,高价转手给本单位职工,合理吗?
3.按当前国家政策,单位已办理的土地使用证,能在此基础上再分别给各住户办理个人名下所有的土地使用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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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5 09:59 太行兀鹰(河北-廊坊)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