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早上五点多,被害人出门准备骑三轮车过马路,刚上车看到前面卡车正飞速过来,为躲避卡车急转弯,跌到在地,此刻卡车急速过来撞到被害人 撞成重伤 想请问一下这样的事件 会怎么判。现在交警说被害人要负80%的责任,我觉得他这样说不妥,把人都差点撞死了只负20%的责任吗 请问如果这样判有道理吗?
2010-08-04 15:56 eqL4105(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4 16:08
请你们配合交警部门依法调查清楚案情,交通事故责任交警部门会依法认定并予以划分。
2 陈德军律师 2010-08-04 16:13
被害人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如果没有遵守,就有过错,最终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如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但事故认定与赔偿责任并不完全等同。先治疗,治疗好后作伤残等级鉴定,对方的交强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10000元,死亡残疾赔偿:110000元)内赔偿,剩余部分根据双方责任承担。
3 倪振杨律师 2010-08-04 16:13
交通事故责任报警后,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根据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分析认定!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天内申请复核!
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天内申请复核!
4 110网律师 2010-08-04 20:23
如果对交通部门所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可以向其上级部门申请复核,再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