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山,我想咨询一下,我和老公分居一年,两个人已经没有感情 我在中山,我想咨询一下,我和老公分居一年,两个人已经没有感情,我三翻四次和老公谈离婚,他不愿意,请问怎样起诉?
2013-06-04 17:12 微信用户(广东-中山)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04 17:15
去法院起诉即可
2 罗远水律师 2013-06-04 17:16
应向你老公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3 梁森律师 2013-06-04 17:18
直接到法院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3-06-04 17:27
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3-06-05 09:05
向你老公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6 110网律师 2013-06-05 14:07
直接写书面诉状提交法院,并提供相关证据。
7 110网律师 2013-06-05 14:47
你好,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去法院起诉,写诉状、提交结婚证等去法院立案即可。
8 110网律师 2013-06-08 16:25
你好,你可以向你老公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