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收,事业编制人员是否仍可享受原有人份土地赔偿金 我是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最近我老家农村的土地被规划在金义都市区范围内,近期土地在清表,而我家原有7个人的土地只分到一个人的土地赔偿金。目前我们兄弟三人都在事业单位上班家属也都是非农户口,(只有我老爸老妈在家务农,老爸退休后也在农村 )我们到村里,到镇里就此事反映多次,但他们都相互推托,置之不理,目前我们祖坟未迁移,苗木未清理,我想问一下这样做是不是违法,国家对我们家这种情况是否有什么相关政策
2013-06-04 16:22 我在黄泥塘(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04 16:25
这是地方法规定的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04 16:30
按照当地征收政策执行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6-04 17:04
非农户口。就比较困难了。
4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6-04 17:26
依据当地政策处理。
5 刘青芳律师 2013-06-04 17:07
你好,本案需要依据当地政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