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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的咨询
关于工伤的咨询 我们是安徽来沪务工人员,5月25日我爱人在上班工作过程中被机器伤到食指及拇指,工厂领导第一时间就带了她一起去了医院检查并包扎,检查结果是食指外皮拉裂,拇指骨折。随后工厂就让我老婆回家休息,当时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是由工厂负责的。回家休息两个半月的时候手指恢复基本正常了,拇指功能还是不太好。这时厂房要求她上班,我想问的是像这种情况,厂房是否应该有一些营养及伤残补助之类的补贴?
2010-08-04 13:49 sdy(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04 13:50
单位应该负责医疗费、养伤期间工资照发的、单位应该安排职工休养的、鉴定伤残等级后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陈德军律师  2010-08-04 14:05
公司应该申请工伤认定,如其不申请,你们可申请,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将按照上海市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3 110网律师  2010-08-04 14:22
应先申请工伤鉴定,定了伤残以后才可以申请享受工伤待遇以及补助
4 李军律师  2010-08-04 15:45
你爱人的情况属于工伤,应当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
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的报销、公司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公司缴纳保险的话,由保险公司支付;否则,由公司承担。)
5 110网律师  2010-08-04 22:00
第一,工厂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认定工伤,逾期不申请的,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
第二,住院期间可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工厂因公出差补助标准的70%计算);医疗期间享受原工资;工伤不赔偿营养费;构成残疾的,应在治疗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三,工厂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厂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厂支付。
最后,祝老乡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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