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职务与实际不符 现任某公司“品质主管”,经了解;公司任何职务合同中都填写的是“普工”,待遇全以最低工资:1600元/月。甚是不理解。公司这是何意?
2013-06-04 13:15 lbq200……(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6-04 13:18
主要是逃避缴纳社保费,工资少,社保缴费少。
2 110网律师 2013-06-04 13:19
所以最好要求公司发工资用银行转账
3 江珍来律师 2013-06-04 13:21
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话你可以提出协商或者辞职不干,并要求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