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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离婚
咨询离婚 您好!请问:女方的户口在湖北荆沙市公安县,男方的户口在湖北武昌,当时办结婚证是在湖北武汉吴家山办理的,不是户口所在地,现在双方都在贵阳上班,双方在贵阳已经住了三年了,因为一直是租房住,没有固定住所,如果要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和准备哪些东西,如果在贵阳离婚,应该怎么办
2010-08-04 12:00 kUn1489(贵州-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4 12:59
你们既然都在贵阳居住了三年,也就是经常居住地都在贵阳,可以在贵阳(被告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需要身份证明、结婚证、居住证明等,当然还要提交感情破裂的有关证据

若是协议离婚,则需要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需要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 陈万莉律师  2010-08-07 15:14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口地办理。如果诉讼离婚,在贵阳生活三年,贵阳已经是经常居住地,可以在贵阳起诉离婚。写好起诉书,带上材料到辖区法院立案。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经常居住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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