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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撤销赠予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赠予 结婚之前婆婆把公公名下的房子赠予给老公,现在公公去世婆婆以违反赠予合同中的无偿居住权为由起诉撤销赠予,可是在结婚以后老公已经把房子赠予给我了,(都已办理过户手续),我想知道婆婆还能撤消赠予吗?请看清楚在回答我,不要敷衍!谢谢!
2013-06-03 00:07 00(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电话:13583277890  2013年06月03日 10时26分
如果是公婆的共同财产,只有婆婆和你老公2个继承人,又将房产证过户给你老公,赠与是有效的,你婆婆不能撤销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03 07:52
这种情况是不能撤回赠与的,这房子你有权继承的
3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6-03 08:49
你好,既然已经过户了,就不好撤销了。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以,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4 110网律师  2013-06-03 08:11
你好 应该无权撤销了
5 110网律师  2013-06-03 09:54
房子已经过户的情况下,撤销赠与是无法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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