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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不是侵犯个人隐私?
这样是不是侵犯个人隐私? 因个人恩怨,这个人在社交网络上公布了我和家人的姓名和工作单位,且有多人转发,请问这样算是侵犯我隐私吗?我该怎么办?
2013-06-02 22:44 chy881……(北京)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怀向阳律师  电话:19910392893  2013年06月03日 11时14分
某人的行为构成侵犯隐私权。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1]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2 常路律师  2013-06-02 22:47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撤销。
3 曾邵华律师  2013-06-02 23:08
可以要求对方撤销
4 孙新律师  2013-06-02 23:14
算。。。。
5 110网律师  2013-06-02 23:27
你好:违法,是侵犯隐私
6 李同红律师  2013-06-03 04:42
可以要求删除,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里道歉,赔偿损失。
7 孙新律师  2013-06-03 06:37
是,可以要求其及时撤销
8 110网律师  2013-06-03 09:32
你好,属于侵权,你可以和搜集证据,诉讼维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且公开赔礼道歉,如果给你以及家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诉讼需要到被告的额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9 孙新律师  2013-06-03 09:34
是的,是侵权,可以起诉解决。
10 孙新律师  2013-06-03 09:42
可以要求对方撤销。
11 赵亮律师  2013-06-03 09:49
属于侵权行为,你可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如果有因此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12 孙新律师  2013-06-03 10:31
您好,可以发一份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13 孙新律师  2013-06-03 10:54
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网站删除,若是网站不删除的,应当与侵权人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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