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伯父的遗产由3个侄子(3个侄子是同胞兄弟)共同继承。遗产中包括了2个房间跟一块空地。3个兄弟私底下决定,由其中的一位兄弟(波)赡养伯父的妻子(凤),养老送终后,继承2个房间,并到公证处公证。当协议签下公证后,(波)立即放弃对伯父妻子的赡养,不闻不问。并且口头应承另外2个兄弟,放弃另外一个房间的继承。(凤)是另外1个兄弟照顾赡养,并最后送终。现在政府拆迁,(波)其子占着当初签下的协议公证,不承认其父亲的口头承诺。其父(波)过世了。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下,(波)其子有权继承2个房间吗?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吗?谢谢!
2010-08-03 22:21 李默墨(海南-海口)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8月03日 23时42分
(凤)由另外1个兄弟照顾赡养,并最后送终,按继承法的规定2个房间应由其继承;,(波)其子没有权继承2个房间,可通过诉讼解决,确定2个房间由另外1个兄弟[照顾(凤)]继承,具体可请律师维权。
2 谷友军律师 2010-08-03 22:24
按正常来说,他们三个都没有继承权,具体建议带相关资料面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