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份实习协议的规定合理吗?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今年3月在一家公司实习时,公司让签了一份实习协议,其中有一条是:必须为公司服务三年,假如不满三年,必须赔偿在实习期间的培训费,住宿费,以及生活补助在内的等一切费用。这一条规定合理吗?是否侵害到了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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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3 20:17 cuilin……(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8月03日 20时35分
该公司如果为你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你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如果你违反了服务期约定,就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但住宿费以及生活补助费是不用赔偿的;公司如果未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只是让你在公司跟随其他“师傅”学习,该协议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