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盗窃支付宝账号,盗了7988元,立案还可以撤销吗? 网络盗窃支付宝账号,盗了7988元,立案还可以撤销吗?我已经立案了,但对方电话和我协商好,通过银行给我退回被骗的资金,请问我在公安局立的那案还可以撤销吗?我不想继续追究了。对方已经达到成年岁数,希望回答让我更清楚,谢谢
2010-08-03 19:20 as2583……(海南-海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08-04 00:31
第二十三条 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对方已经构成盗窃罪,该罪不在调解范围内,并且不属于撤销的范畴,故不可以撤销立案,建议该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你可以出示谅解书,让法院轻判,争取缓刑。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对方已经构成盗窃罪,该罪不在调解范围内,并且不属于撤销的范畴,故不可以撤销立案,建议该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你可以出示谅解书,让法院轻判,争取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