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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北武汉我想咨询下:我的房子阳台防水已做
我在湖北武汉我想咨询下:我的房子阳台防水已做 我在湖北武汉我想咨询下:我的房子阳台防水已做,未封闭窗户,现在楼下住户把阳台做成一个小房间,下暴雨把楼下阳台吊顶和柜子漏湿,面积很小。现在我阳台防水重新做好,楼下要求我们这样赔偿:你好:我是2802业主,这是我家阳台装修损失情况。1.阳台吊顶要换,因为已经都长虫了,2500元。2,吊柜,1500元。3,墙纸500元。4,简接损失(耽误一个半月搬家时间,我现住房92平米,租金2500元)。精神损失、误工等500元。共计人民币7500元。请你尽快把你们的方案发我。我想咨询这样赔偿有没有误。我自认为帮他们修理好漏水部位就可以了,毕竟我先装潢的,他家装潢时也来我家试水过,责任也不在于我一人吧
2013-06-01 14:08 微信用户(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熊敏律师  2013-06-01 23:56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3-06-02 04:39
你好!首先对方的这些赔偿应该出具发票,其次对方的所谓间接损失、精神损失,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不应该予以赔偿。你这种情况一般适当补偿即可,毕竟房屋是否漏水,该责任主要在开发商。
3 110网律师  2013-06-03 18:55
据你所述,如果对方违规改建,则也具有过错,不应由你一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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