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年出车祸,肇事者是东北人,现在发传票找不到人 去年七月份,母亲出车锅,对方承担主要责任,然而被告在山东省没有固定居住点,东北老家也不在,发传票没找到他,我们应该怎么办,难道他就逍遥法外吗?
2013-05-31 18:03 丁丁就是我(山东-日照)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周春律师 电话:13013998319 2013年05月31日 18时49分
可以公告送达。起诉时把对方的交强险公司也列为被告。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31 18:05
可以公告送达。
3 孙新律师 2013-05-31 18:23
法院会公告送达的,你需垫付公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