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的原因 你好。我真实告诉;12年11月开始谈恋爱,有时吵。今年5月8号结婚完了,过了几天后我老公跟我吵架不止,我没办法跟我老公理解,我老公说不喜欢离开我,如果要离开的话,要离婚,不离开就不离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原因我说有理的方法怕错误,只有找关系帮我说法就可以有道理?我是聋人和我老公聋人一样
2013-05-31 16:35 袁新星(湖北-咸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6-01 13:27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 陈晓云律师 2013-05-31 16:47
婚姻自由,有人不愿意过的话,得离婚,离婚可协议或诉讼。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诉讼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诉讼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3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5-31 17:18
感情破裂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4 110网律师 2013-06-01 10:37
感情破裂可协议离婚。
5 110网律师 2013-06-02 20:10
如果感情破裂了,可以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