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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成立吗?如何解除?
收养关系成立吗?如何解除? 老夫妻在87年收养了23岁的养女,立有公证,但从未到民政局备案,养女户口也未迁入老夫妻户口内,事实也没长期生活在一起,现老夫妻年老,养母得老年痴呆,养女也不尽女儿之职责,养母09年病逝后,养父伤心欲绝想解除收养关系,请问,他们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如何解除?
2010-08-03 13:58 UAP562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2010-08-03 15:16
可以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2 110网律师  2010-08-03 16:44
明确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公证。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首先你要先确定收养关系是否成立,详情请电话咨询
3 袁文祥律师  2010-08-03 20:34
养父再通过公证解除公证的内容,实际上没经过登记此正式收养关系并没成立!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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