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多年后女方讨要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是判给男方,因男方出国,双方协议男方在国外时有女方抚养,并因此把房子也给了女方,当时协议给男方的钱女方也没有给,男方想到女方还抚养孩子的事情也没有追究.但现在女方起诉要抚养费.1.该给吗?2.按什么标准给?最多按公务员的标准吗?既然女方这样子了是否可以起诉要回当时协议未给的钱.那钱远比这抚养费多的多.
2010-08-03 11:48 Nno601(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3 11:54
建议积极应诉,法院判决多少就给多少。一般不超过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