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债务追讨法律咨询
中断诉讼时效的律师函如何认定法律效力?
中断诉讼时效的律师函如何认定法律效力? 债权人讨债,债务人躲避不见,债权人想中断诉讼时效,发中断诉讼时效的律师函,债务人拒绝签收,如何使这个中断诉讼时效的律师函,认定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
2013-05-30 11:55 薛亮亮(陕西-西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5-30 12:53
还是起诉吧,债务人拒签律师函,说明没有还钱的意愿
2 康治斌律师  2013-05-30 11:58
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时效自动中断。
3 徐志远律师  2013-05-30 12:00
请公证处进行公证送达,不签收也有了法律效力
4 110网律师  2013-05-30 12:05
律师函对方拒签,起不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30 15:00
可以邮寄送达、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30 16:20
建议向法院起诉,中断诉讼时效。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30 17:28
你好,可以产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多种,比如:
1、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2、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