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一方借款,妻子不知情,要具体如何举证没有用于家庭生活? 2005年起,我丈夫就瞒着我们全家在外面替朋友李克严借款,谁料李2010年突遇车祸身亡,我丈夫竟然瞒着全家,把这些债务都担了下来,在外面拿人家高利贷帮友还款。直到今年4月18日实在背不到高利贷了,人跑了,手机也关机了。过了一周左右才开机,联系上家人,告诉我们这情况。全家晴天霹雳啊!现在那些放高利贷的人去法院起诉我,要求封存我工资。我丈夫在擅自出走一周后,工作也丢了,成了无业人员。我还有一个13岁的孩子要扶养。请问我该怎么举证我不知情?如何保住我和女儿的生活??李打给我丈夫的借条被他保存在班上抽屉里,出事后他同事找出来的!
2013-05-30 11:44 jsbhzy……(江苏-盐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5月30日 15时49分
1、借款未用于家庭开支,你就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
2、借条、你老公的叙述等都可以构成相关证据。
2、借条、你老公的叙述等都可以构成相关证据。
2 王一流律师 2013-05-30 12:10
你好!钱用到哪里了,到哪里找证据。
3 柏志海律师 2013-05-30 15:26
只要能证明没有用于家庭及你本人不知情,你无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