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案件 我是女方,家住湖北省,男方家住广西省,两人结婚证是在女方湖北省办理的,户口没有迁至广西,现分居达到两年,男方因不同意协商离婚,所以想提问能在女方户口地办理离婚吗?
2013-05-30 09:38 jieyan……(浙江-温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5-30 11:03
可以起诉离婚。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5-30 12:38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 孙新律师 2013-05-30 09:49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4 宋鑫律师 2013-05-30 09:53
你好,可以向女方户口地法院起诉离婚。
5 陈晓云律师 2013-05-30 10:49
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
6 110网律师 2013-05-30 11:46
你好,如果男方不在其户口地居住的,则可以向女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