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肇庆市高要,去年我拉到一投资方投资一百万元 我在广东肇庆市高要,去年我拉到一投资方投资一百万元,与当地一做白泥陶瓷土的生意人合伙开公司,签订合同,投资人A投资一百万元占股五成,而B方为负责进货与销售占股三成,我C方为引资人,占股两成,现因B方因种种理由退出,造成公司做不下去,而A方一百万元而投资到场地与进货,B方进的货也不销售,造成损失,现在我可以诉讼B方吗?要求因其赔偿退出的损失吗?我应如何做呢?
2013-05-29 22:56 微信用户(广东-肇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5-29 23:23
你好,可以起诉,具体要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样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