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其他法律咨询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有一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公公和丈夫的名字,在三年前丈夫把他的份额买给了他的父亲,现在他们把房子买掉。如果我和丈夫要办理离婚,我还能争取这套房屋的四分之一的房款吗?
2013-05-28 12:28 王云洋(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5月28日 12时36分
三年前卖掉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现在卖的不行。
2 张向锋律师  2013-05-28 12:33
如是婚后购买的房屋,可以要求分割。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3-05-28 12:41
三年前的房款是否已经到你们手了
4 曹玲律师  2013-05-28 12:57
看此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5 110网律师  2013-05-28 13:20
这套房子是婚后房,还是婚前房,要是婚前房,你不享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