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我想咨询一下,我认识一个男的是在广州花都生活 我在广东,我想咨询一下,我认识一个男的是在广州花都生活。我跟他认识了快半年,当我投入那段感情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成了别人的小三,那男是用假名跟我相处。我问过很多人,但他们告诉我:我所述情况,所涉纠纷尚未构成形事犯罪。但不报警怕更多人受罪。请问我能怎么做?
2013-05-27 21:03 微信用户(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5-27 21:09
如果你们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边的朋友、亲戚都认为你们是夫妻的话,男方涉嫌重婚罪!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