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抢夺撕毁借条,并且殴打债主,这种行为是否触犯刑事罪名呢? 有个女人,借给朋友(过去式)一笔钱,然后,某天,这个朋友说要还债。让这个女人带着借条与其会面,说要还钱。到现场后,这个朋友将借条骗走后,当面将借条撕碎。并殴打这个女人。然后离去。
这个女人,将借条碎片搜集起来,回家将碎片拼对,结果又复原了这个借条。现在这个女人,拿着这个复原的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朋友还债。
问问这个女人朋友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的话,是什么罪名呢?还有这个撕碎的并且复原的欠条,是否能作为证据来定罪呢?
这个女人,将借条碎片搜集起来,回家将碎片拼对,结果又复原了这个借条。现在这个女人,拿着这个复原的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朋友还债。
问问这个女人朋友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的话,是什么罪名呢?还有这个撕碎的并且复原的欠条,是否能作为证据来定罪呢?
2013-05-27 17:16 apig33……(辽宁-沈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马军烨律师 电话:15504059897 2013年05月27日 21时25分
您好,
构不上犯罪,可以民事诉讼解决。
构不上犯罪,可以民事诉讼解决。
2 王作勇律师 2013-05-28 07:54
对于事发经过如果有证据证明的话(如证人证言),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3 孙新律师 2013-05-28 09:25
等待法院判决。
4 梁志律师 2013-05-28 09:36
可以起诉
5 张国权律师 2013-05-28 15:48
如果将人打伤且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恢复后的欠条可以作为证据来主张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