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与补助 我是湖北仙桃的,已嫁外地,但是户口一直在仙桃没转,结婚证是在仙桃办理的,小孩与老公的户口也都在我老家,并且已经单独出来立户,我是户主,现老家的部分田地都已被征用,因我是女儿已出嫁,每年老家分红的时候按户籍与人头分钱都没有我,理由就是女儿已外嫁不应该参与,但身边的朋友都告诉我这样是不合法的,所以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我是否是可以合理的向村委申请分红的。
2013-05-27 15:53 zhouda……(湖北-仙桃)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5-27 16:03
您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因此你应当享受。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因此你应当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