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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2011年11月在深圳宝安区街道办事处上班 因抓抢劫犯手受伤 现在手还有很大的障碍 当时在住
我儿子在2011年11月在深圳宝安区街道办事处上班 因抓抢劫犯手受伤 现在手还有很大的障碍 当时在住 我儿子在2011年11月在深圳宝安区街道办事处上班 因抓抢劫犯手受伤 现在手还有很大的障碍 当时在住院期间各级领导说要为我儿子发见义勇为奖 并将其招调入户 到现在2013年了都还没落实 我儿子准备辞工回家治疗手 是否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2013-05-26 13:57 297931……(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5-26 13:59
这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
2 江珍来律师  2013-05-26 14:04
医疗费等赔偿
3 刘青芳律师  2013-05-26 14:21
你好,不知道当时有没有申请认定工伤?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26 14:25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应该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5 秦步基律师  2013-05-27 09:26
可以先找街道办协调待遇和治疗费用情况等。
6 付成刚律师  2013-05-27 11:40
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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