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债务纠纷。 与妻子在婚姻期间向她借了50000美金做生意,写的借我钱的人是她妈妈,还款日子是2015年。现在感情破裂,要离婚,但妻子要求离婚之前必须把钱还给他,本人也愿意归还这笔钱,但妻子却说欠条丢了,并且不愿意让她母亲写收条,请问妻子自己写收条在法律上有效吗?还是要妻子写一张同样的欠条给我这样比较妥当,因为妻子是相当有心机的人,不想日后有麻烦。 请各位律师给予意见及帮助,非常感谢。
2013-05-25 22:18 isaisa……(福建-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05-25 22:29
已答复。
2 孙新律师 2013-05-25 22:21
此问题已回复过了!
3 罗远水律师 2013-05-25 22:22
应让你岳母出具收条
4 110网律师 2013-05-25 22:48
你好:起诉解决
5 林传雄律师 2013-05-26 12:04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详细要看情况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