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吗 老公瞒着老婆叫别的女的拿着老婆的身份证去信用社冒充借款,现在信用社上门问老婆关于老公借钱的利息但女方根本不知道这回事。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吗?要是离婚要一起承担这些债务吗?谢谢!
2010-08-01 23:12 lyx198……(广东-江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8月02日 10时36分
具体要视该钱用于何处,如不是用于家庭开支,则女方不用承担该贷款清偿。
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
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
2 110网律师 2010-08-01 23:17
欺骗可以作为提出离婚的理由。
3 110网律师 2010-08-02 00:06
如果有人冒充老婆去信用社骗取借款,可以去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