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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押的财产处置
未抵押的财产处置 请问,执行中就未抵押得财产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与所有权人协议约定该财产的价值而不进行评估,以该协议价值进行拍卖吗??
2025-04-06 16:28 知法2016(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5-04-06 16:54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2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25-04-06 17:06
如果双方同意,并且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一般是可以的。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4-06 17:19
这是可以提出的
4 北京孟宪辉律师  电话:18801091688  2025-04-06 23:1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4条,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拍卖保留价,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市场价的70%。建议:1)双方可协商定价;2)需提供合理依据证明价格公允;3)法院仍有权审查定价合理性。若协商价明显偏低,法院可要求重新评估。
5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4-06 23:32
可以依法维权的
6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4-07 11:06
一般不可以。未抵押财产处置应依法进行评估确定价值后再拍卖,不能仅由双方协议约定,这样可确保公平公正,保护各方权益。但特殊情况经法院准许的除外。
7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4-07 11:16
可以直接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8 周泽高律师  2025-04-06 16:55
一般都需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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