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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任会计,但会负责出纳工作,公司长期给海外代理A付佣金,这次海外
我在公司任会计,但会负责出纳工作,公司长期给海外代理A付佣金,这次海外 我在公司任会计,但会负责出纳工作,公司长期给海外代理A付佣金,这次海外代理提供的银行卡为B,之前海外代理的银行卡为C,我打款到卡C,海外代理A称C卡已给别人使用(B和C均为海外代理A名下银行卡),公司和海外代理协商,可能出现2种结果,1是海外代理款项无法追回,需公司重新打款约2.5万人名币,2是海外代理追回款项,但需公司支付追回费用约4千人名币,请问这2种结果下我需要赔偿公司多少?
2025-03-28 00:14 ask250328wW(河南-漯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3-28 00:16
这两种情况你都可能无需赔偿公司。首先应确定你是否有过错,若无,公司的损失不应由你承担。其他,还需看公司相关规定及具体情况。若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3-28 06:36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若你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且无重大过失,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因你的过失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可依据内部规定或劳动合同要求你承担相应责任。建议你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沟通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3 李政律师  电话:13353706271  2025-03-28 07:37
你好,你是履行职务行为,也没有违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3-28 08:24
可以劳动仲裁的
5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3-28 09:21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赔偿协议, 协商不成, 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帮你处理
6 郭亚敏律师  电话:13121862997  2025-03-28 10:02
一般是不需要赔偿,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7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5-03-28 15:11
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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