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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我是一名大三学生。我爸妈在西安临潼做包子(路边摊),被同行找人打了,目前有医院的受伤证明、公安局拍的受伤照片、人证。当地公安局以应和解为由一直让等消息。打人的人目前逃逸在西安市,没有任何人在处理这件事。爸妈在家只能哭。派出所的人说由于没有造成生命威胁,所以构不成刑事犯罪。像这种情况,只能算了,不能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生的权益吗?
2013-05-25 20:27 yl7577……(安徽-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5-25 20:29
可以到法院起诉
2 何峤巍律师  2013-05-25 20:30
可做伤情鉴定,如轻伤以上,应追究伤人者刑事责任,轻伤以下,可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3 110网律师  2013-05-26 09:54
做伤情鉴定,如轻伤以上,应追究伤人者刑事责任,轻伤以下,可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4 110网律师  2013-05-26 11:29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5 110网律师  2013-05-27 07:55
可做伤情鉴定,如轻伤以上,应追究伤人者刑事责任,轻伤以下,可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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