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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曾动手过,一周前男方摔坏女方价值6000元手机,现在另一
夫妻感情不和,曾动手过,一周前男方摔坏女方价值6000元手机,现在另一 夫妻感情不和,曾动手过,一周前男方摔坏女方价值6000元手机,现在另一半不同意离婚,不同意赔手机,不出面解决问题,两人结婚登记马上两个月,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请问诉讼离婚可以要求赔手机吗
2025-03-14 03:38 ask2503141dw(江西-新余)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3-14 11:06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离婚协议, 协商不成, 只能起诉离婚,依法分割财产,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起诉立案离婚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5-03-14 14:02
协商解决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3-15 17:30
可以直接按照过错来要求赔偿的
4 李丹律师  电话:13075878676  2025-03-19 22:41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或故意损害对方财产,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男方摔坏女方手机属于故意损害财产,女方可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由于双方结婚时间短且无共同财产,法院会依据具体情节判决。建议女方收集证据,如手机购买凭证、损坏照片等,以支持赔偿请求。
5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3-20 11:19
可以要求赔手机。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并主张赔偿手机损失。因男方过错致财产损失,法院一般会支持合理赔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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