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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骑电动车和同村一个人也是骑电动车碰到一起了,没有报警,对方腿部受伤医院的检查结果是软组织损伤
亲人骑电动车和同村一个人也是骑电动车碰到一起了,没有报警,对方腿部受伤医院的检查结果是软组织损伤 亲人骑电动车和同村一个人也是骑电动车碰到一起了,没有报警,对方腿部受伤医院的检查结果是软组织损伤,出于同村再加上是对方受伤我们出了医药费,现在已经出院,后来听村里人说这俩人不是特别讲理的人,结果现在说让我们再赔1.3万,说是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想请问一下这种有赔付标准吗,对方这样要合理吗
2025-03-11 21:35 wei2503112m(河南-洛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25-03-12 03:27
不合理的。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3-12 08:28
这是可以提出的,详细来询。
3 李光辉律师  电话:13403880004  2025-03-12 08:32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3-12 10:15
可以直接按照交管部门认定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的
5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3-12 10:34
可以要求赔偿,联系我, 详细解答
6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5-03-14 01:19
你好,要看过错情况以及实际损失大小,也不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7 尹宝强律师  2025-03-14 10:17
你说的这个问题,依法要根据双方在事故过程中的责任和对方的损失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的,这都是有赔偿标准的,不是他想要多少就是多少的,具体可电联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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