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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22日,当事人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现场提交了民事监督复查申请书,距今已经有半年多了
去年8月22日,当事人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现场提交了民事监督复查申请书,距今已经有半年多了 去年8月22日,当事人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现场提交了民事监督复查申请书,距今已经有半年多了。这期间当事人数次跑到其服务大厅询问工作人员进度,也不知打了多少次12309电话。工作人员总说当事人要耐心等待,案件还在处理中。可是到今天为止,才收到其第十检察部答复函,落款时间却是去年9月6日,而且不予复查,理由是当事人没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请问,这种情况正常吗?当事人还有救济途径吗?
2025-03-09 15:04 wei231021bQr(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3-09 15:09
这种情况不太正常。当事人可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查,或考虑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寻求其他专业法律意见。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3-09 15:11
这是可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3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5-03-09 15:37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检察院应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复查的决定。本案中,检察院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不予复查的决定,但延迟送达答复函,存在程序瑕疵。当事人可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或向法院申请再审。若认为检察院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建议当事人收集新证据,为后续救济做准备。
4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5-03-09 15:42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5 高洪祥律师  电话:13555201398  2025-03-09 16:07
可以去问一下吧
6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25-03-09 16:18
你好,当事人可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或向法院申请再审。
7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3-09 17:02
可以依法维权,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维权
8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3-10 08:43
基本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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