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我现在在一个教育机构做课程研发的工作大概1月底左 右离职。然后这一年研
我现在在一个教育机构做课程研发的工作大概1月底左 右离职。然后这一年研 我现在在一个教育机构做课程研发的工作大概1月底左 右离职。然后这一年研发出了四个季度的教材,共11本。 我在离职以后可以向公司索要一整套的教材作为纪念嘛。 至于课程的初稿,底稿,终稿等我全部不带走。只是想要 一道成品出版的教材作为纪念,这个公司会不会给我?另 外,我研发出来的教材产品出版了,但是公司如果不写我 的姓名,这个犯不犯法?另外我是明年1月离职的,按道 理公司要给我年终奖吗? 文档来自猫图
2025-03-03 20:40 ask2503031sl(重庆-渝中)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3-03 20:45
关于索要教材,可与公司协商,一般应允许。公司不写研发者姓名不合法。年终奖看合同约定,若无约定,可争取按比例发放。
2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25-03-03 20:47
年终奖不是强制性的呢
3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25-03-04 10:48
跟公司协商,可以要求加名
4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5-03-04 13:51
可以要求加名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3-04 19:44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6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3-04 21:18
可以要求赔偿, 联系我,帮你处理, 详细解答
7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3-05 09:26
需要起诉解决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