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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债务纠纷的原告,23号开庭后,审判员要求我五日内补充证据,可是传票
我是债务纠纷的原告,23号开庭后,审判员要求我五日内补充证据,可是传票 我是债务纠纷的原告,23号开庭后,审判员要求我五日内补充证据,可是传票上留的法官电话总是没人接,我如何才能找到法官?可以在她审判别人案件时,在听审席上等,等待休庭时的间隙向法官提交证据吗?还是把证据提交给立案大厅的咨询窗口代为转交?
2025-02-20 11:21 ask250220qO(西藏-昌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2-20 12:18
看具体证据分析
2 吕金律师  电话:15041130159  2025-02-20 12:31
建议优先通过法院立案大厅提交证据,确保正式记录。如确需直接联系法官,可通过法院总机或书记员转接,避免在审判他人案件时干扰。提交证据时应遵守法院规定,确保程序合法。
3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2-20 14:47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教你怎么做
4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2-20 20:44
你可直接去法院找该法官的书记员或其所在庭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也可将证据交至法院的证据接收窗口,不建议在他人庭审时提交。
5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5-02-20 20:46
具体证据分析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2-21 10:17
可以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7 王可红律师  电话:13162972268  2025-02-21 11:23
你好!建议将证据直接提交至法院立案窗口,并索要收据,确保材料及时送达。在听审席等待提交证据的方式不够正式,可能不被接受。若法官电话长期无人接听,可尝试联系法院总机或通过书记员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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