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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老家有一处老宅房屋,我的父母及哥嫂已去世,我的户口及孩子们
你好律师!我老家有一处老宅房屋,我的父母及哥嫂已去世,我的户口及孩子们 你好律师!我老家有一处老宅房屋,我的父母及哥嫂已去世,我的户口及孩子们的户口也不在原户籍,哥嫂是后组合的特殊家庭,哥死的早,在农村土地登记时只登记了我嫂子的名字,嫂子几年前也病死,考虑到情况特殊,本人也60多岁了,想写份书面的书,将该老宅房屋产权给二家子女们,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写?是写遗嘱还是写产权协议书?能起到法律效力?
2025-02-19 13:28 ask250219Kt(吉林-松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2-19 16:49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联系我, 详细解答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5-02-19 21:57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书详细的可操作性的协议才能维护好的啊。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2-20 07:20
可以直接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的
4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2-20 09:40
可写遗嘱,明确将房屋产权给予子女。为确保效力,最好进行公证。同时,收集能证明房屋与你关系的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5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2-20 10:31
这是可以处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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