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10月22日傍晚5时左右,我将车停靠路边,有一个醉酒骑电动车的人撞到了
10月22日傍晚5时左右,我将车停靠路边,有一个醉酒骑电动车的人撞到了 10月22日傍晚5时左右,我将车停靠路边,有一个醉酒骑电动车的人撞到了我的车,当时他就骑车走了,我也没有报案。今日接到交警大队的电话,说我撞了人。已经时隔5日,明早传我去交警大队。我想询问一下,我应该如何处理这种事后纠纷。面对交警我应该如何应对,相应的处罚可以找保险公司吗?
2025-01-29 09:10 ask250129Mp(内蒙古-赤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1-29 09:14
你应如实向交警说明情况,提供当时证据。若确非你责任,不应承担处罚。相关损失若在保险范围内,可找保险公司理赔。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1-29 10:20
首先,您需要向交警大队说明当时的具体情况,提供证据证明您并未撞人,例如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等。如果没有证据,您可能需要寻找目击者证明。其次,如果对方确实有受伤且责任不在您,您可以要求交警进行责任认定。若责任不在您,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最后,若责任在您或有争议,您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寻求保险理赔方面的协助。
3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1-29 16:50
可以报警处理的
4 郭炳军律师  电话:13704763423  2025-02-05 09:52
需要查明相关事实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