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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城城找房事件,房东与城城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收房租,月付形式。
长春城城找房事件,房东与城城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收房租,月付形式。 长春城城找房事件,房东与城城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收房租,月付形式。租户签订租房合同年付房租给了城城,现房东以合同中拖欠房租30天可解除合同收回房租为由驱赶租户,是否合法?租户应该怎么做?
2025-01-23 23:56 ask25012321c(湖南-长沙)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1-23 23:59
房东做法不合法。租户可先与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城城,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可请求法院确认其居住权。
2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5-01-24 07:44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5-01-24 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东与城城找房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租户与城城找房签订的租房合同,都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法律文件。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房东授权城城找房代为收取房租,而租户则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向城城找房支付房租。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1-24 09:47
在这种情况下,房东的行为可能不合法。租户与城城签订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租户有权继续居住。房东应与城城解决拖欠租金问题,而不应直接驱赶租户。租户应保存租赁合同及付款凭证,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索赔损失。
5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1-24 12:11
这是可以提出的
6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5-01-24 12:53
你好,要看有没有合法授权以及具体操作模式,不要紧张自乱阵脚也不可麻痹大意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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