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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位抵押
顺位抵押 请问,借款人提供名下多套不动产作抵押,分别抵押给A、B、C,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现其中一套不动产售出,欲解除抵押办理过户。所得款项如何分配?
2025-01-22 08:28 知法2016(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周文斌律师  电话:18824275631  2025-01-22 08:33
在解除抵押并售出不动产的情况下,所得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该不动产对应的抵押权人的债务。如果该不动产抵押给A、B、C中的某一方,则所得款项应优先偿还该方的债务。若有剩余款项,再根据其他不动产的抵押情况和债务清偿顺序处理。具体分配需依据抵押合同及相关协议。
2 王可红律师  电话:13162972268  2025-01-22 09:15
您好!根据《物权法》及相关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应按抵押登记的顺序进行。如果售出不动产的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按抵押登记的顺位优先清偿。即首先清偿A的债权,若有剩余,再依次清偿B和C的债权。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5-01-22 09:20
当借款人将名下多套不动产分别抵押给A、B、C并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若其中一套不动产售出并希望解除抵押以便办理过户,所得款项的分配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抵押期间不动产转让的一般规定
抵押财产的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权的影响: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转让所得价款的分配: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4 郭亚敏律师  电话:13121862997  2025-01-22 09:41
该套不动产售出所得款项,应先支付处分费用、扣除应缴税款。剩余部分,若 A、B、C 的抵押权均登记,按登记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登记顺序相同则按债权比例清偿;若存在未登记的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5 高洪祥律师  电话:13555201398  2025-01-22 09:43
协商一下吧,
6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1-22 10:00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处理, 起草协议解决问题
7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5-01-22 13:34
协商解决
8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1-23 11:32
可以直接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9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1-24 14:54
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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