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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入住时物业多收了2000元费用,但是过了几年才知道这事,请问我
你好,在入住时物业多收了2000元费用,但是过了几年才知道这事,请问我 你好,在入住时物业多收了2000元费用,但是过了几年才知道这事,请问我现在向物业讨回这笔钱可以吗?在法律上追回这笔钱是否有过了时效?
2025-01-17 04:54 ask250117dz(广东-江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1-17 08:50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过了几年可能已过时效。但可尝试与物业协商,若能证明一直主张权利或物业自愿退还,也有追回可能。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5-01-17 09:23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
3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1-17 09:39
可以按事实要求退款, 按不当得利起诉,要求返还,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起诉立案
4 郭亚敏律师  电话:13121862997  2025-01-17 09:52
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你是刚知道物业多收了 2000 元费用,未超过三年时效的,可以向物业主张退回;若超过三年,物业公司仍可起诉,但你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5 于洋律师  电话:18924242307  2025-01-17 10:45
有权提供房产证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1-17 13:33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解决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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