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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一个学校校企合作专业里做招生老师,从去年12月份到今年的8月中
我之前在一个学校校企合作专业里做招生老师,从去年12月份到今年的8月中 我之前在一个学校校企合作专业里做招生老师,从去年12月份到今年的8月中旬,感觉制度不是很完善,负责人也是想一出是一出,提前打招呼离职,也没有让写离职报告,在6月中旬的时候有跟负责人说我到这次休息日后就不来了,负责人说好的,交接完工作,双方没有任何疑虑。在8月底要发工资的时候,见工资迟迟没有发,给负责主任打电话,告知由于你直接离职,工资 和招生提成要到招生结束后才能发(等到单招之后,没有签劳务合同
2025-01-16 01:25 ask250116uF(四川-巴中)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1-16 08:45
虽没签劳务合同,但已提前告知离职且完成交接,单位做法不合理。可先与单位协商,若不成,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郭亚敏律师  电话:13121862997  2025-01-16 09:56
虽未签合同,但你与单位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你提前告知并完成交接,离职流程合规,单位以直接离职为由不发工资和提成不合法。你可先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提成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等。
3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5-01-16 11:22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学校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明确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合同,您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同时,关于拖欠工资和提成的问题,您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1-16 16:53
看具体案情分析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1-19 10:54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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