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目前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超市上班,2024年12月28日满50岁 女职工,目前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超市上班,2024年12月28日满50岁 ,*超市叫其写了一份辞职信(12月28日到期),其傻乎乎居然提交本人所写辞职信。达州市针对女职工年满50岁,而未领取养老金人员,也必须非个人辞职情况,才可领取失业金,在此情况,能不能尽快去要回辞职信,表明非本人所愿,让永辉超市出具解聘书,以便去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金
2024-12-11 23:11 wei2308283aJ(四川-达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4-12-11 23:14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非个人意愿离职的条件。既然永辉超市要求提交辞职信,可以尝试与超市协商,说明情况,请求撤回辞职信,并由超市出具解聘书。如果超市不同意,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求助,说明是被迫辞职,争取合法权益。
2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4-12-12 08:24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12-12 08:28
这是可以的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12-12 08:40
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来维权的,并且提交工资关系证明的
5 李丹律师 电话:13075878676 2024-12-13 22:44
根据你的描述,建议立即与超市沟通,说明辞职信并非出于本人真实意愿,并请求撤回辞职信。如果超市愿意配合,要求其出具解聘书,以证明非个人原因离职。这样可以确保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另外,尽快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联系,了解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