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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来上班,然后说三天的试用期,我们第一天过来了,什么都不教我们
签了合同来上班,然后说三天的试用期,我们第一天过来了,什么都不教我们 签了合同来上班,然后说三天的试用期,我们第一天过来了,什么都不教我们,让我们站在这里 然后还收了我们¥300的服装费
2024-12-04 21:49 ask202……(湖南-长沙)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4-12-04 21:5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包括服装费。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退还不合理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培训。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4-12-04 22:19
你好!可以投诉处理。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12-04 22:29
可以劳动仲裁的
4 刘永超律师  电话:17622816290  2024-12-05 09:31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且收取员工服装费的行为可能存在不当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内提供合理的工作指导,并且不得随意收取与工作相关的费用。员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02
5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24-12-05 11:40
你的问题是什么
6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4-12-05 12:15
可仲裁
7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12-06 13:41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8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4-12-06 18:35
你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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