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期间未休完产假,劳动报酬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吗? 女职工生育期间未休完产假,劳动报酬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吗?
2024-12-04 03:38 ask2412041dv(山东-威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4-12-04 03:39
女职工生育期间未休完产假,劳动报酬和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只能获得二者中“就高”的数额。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用人单位应补足差额部分。
2 牟金海律师 电话:13012902453 2024-12-04 07:41
你好,不能相加享受,按就高不就低处理。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12-04 08:16
看当地政策
4 高洪祥律师 电话:13555201398 2024-12-04 08:23
原则是不行的,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12-04 09:18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一般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通常不低于其工资标准。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补足差额。因此,劳动报酬和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但可通过补差额保障收入。
6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4-12-04 10:07
劳动报酬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享受
7 郭亚敏律师 电话:13121862997 2024-12-04 10:27
你好!劳动报酬和生。育津贴通常不能同时享有,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具体分析。
8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4-12-04 10:50
原则不行的 。
9 王宪梅律师 2024-12-04 08:28
可以详细出具解决问题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