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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6月份在路边捡到一个婴儿,当时觉得可爱就带回家收养,后面过了
你好,我于6月份在路边捡到一个婴儿,当时觉得可爱就带回家收养,后面过了 你好,我于6月份在路边捡到一个婴儿,当时觉得可爱就带回家收养,后面过了几天人家告诉我要去报案,就去派出所报案,但因不是第一时间报案,派出所只是作了个笔录,我又去民政部门咨询,那边也说他们没法处理,现在我想收养这个孩子,可是不知道要找哪个部门,走哪些法律程序?
2024-11-30 22:29 ask2411301NX(黑龙江-佳木斯)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4-12-01 02:20
你好,需要办理收养手续。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12-01 09:38
可以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12-01 09:45
看具体证据分析
4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4-12-01 10:1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您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具体步骤包括:提交收养申请书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如果收养的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还需提供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顺利完成收养程序。
5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24-12-01 10:29
你好,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6 王伟律师  电话:13074591188  2024-12-01 10:31
你好,联系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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