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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和继母在十年前结婚,当时继母女儿判给他爸,后来他爸爸一直再外地工作
我爸和继母在十年前结婚,当时继母女儿判给他爸,后来他爸爸一直再外地工作 我爸和继母在十年前结婚,当时继母女儿判给他爸,后来他爸爸一直再外地工作,继母就把女儿接到我家扶养,现在我爸的房产和资金继母的女儿可以继承吗?
2024-11-11 22:50 ask2411111Iu(上海-卢湾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4-11-11 23:24
可以达成协议的,联系我, 详细解答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11-12 08:17
这是可以继承的
3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24-11-12 08:33
按你描述,已经形成扶养关系,一般认为可以继承。
4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24-11-12 08:37
如果有实际的抚养关系可以继承财产的
5 夏之威律师  电话:13524907984  2024-11-12 09:07
如果没有办理抚养权变更没有继承权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11-12 09:55
可以直接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的
7 贾颖磊律师  电话:18321582603  2024-11-16 17:23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主要取决于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认可的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在你的情况中,继母的女儿在十年前被判给父亲,并且后来由继母抚养。如果可以证明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稳定的抚养关系,那么继母的女儿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成为你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相互享有继承彼此遗产的权利。因此,如果你父亲去世时没有立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继母的女儿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综上所述,继母的女儿是可以继承你父亲的房产和资金的,前提是必须证明她与你父亲之间存在法律认可的扶养关系。

#### 如何证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法律认可的扶养关系?


要证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法律认可的扶养关系,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共同生活时间**:根据学说和司法实践,共同生活时间是判断是否存在抚养教育关系的重要标准之一。一般认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应持续三年以上,或抚养教育达五年以上,才应认定为存在抚养教育关系。

2. **经济供养**: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承担了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也是判断扶养关系的重要依据。即使未共同生活,但继父母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上进行了关怀、培养等,也可以认为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3. **主观意愿**: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扶养关系不仅需要客观的抚养行为,还需要双方的主观意愿。这种主观意愿可能表现在称呼上,并且应具有持续性。

4. **长期共同生活事实**:长期共同生活事实也是认定扶养关系的重要因素。虽然“共同生活事实”的认定不应局限于直接共同生活,还应考虑继子女外出求学等现实原因。

5. **双向扶养型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072条第2款的规定,形成拟制血亲关系的继子女成年后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而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有权要求其给付赡养费。因此,单向赡养型继父母子女并非“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其相互间不享有继承权。

6. **家庭身份融洽程度**: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可以通过再婚时继子女是否已经成年,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实际接受继父母生活上的照顾抚育,家庭身份融洽程度等予以综合判断。

7.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认定继父母子女间是否有继承权的关键在于如何判断“有扶养关系”。这里的有扶养关系的认定具有双向性,既包含继父母子女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也包括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间已形成赡养扶助关系。


####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具体法律程序是什么?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具体法律程序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以下是详细的法律程序: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权取决于是否存在扶养关系。扶养关系包括抚养、赡养和平辈亲属间的扶养。认定扶养关系的内容可参考《民法典继承编解释》第13条的规定。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事实,形成拟制血亲关系,那么双方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0条的规定,遗产按照特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包括继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存在扶养关系,继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要取得继承权,必须满足姻亲关系持续存在与形成扶养关系两项条件。如果继父母明确表示拒绝继续抚养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则相互继承权会终止。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原《婚姻法》第27条第2款之规定,认为只要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此外,如果成年继子女尽到了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那么他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在继承开始通知发出后,或在遗嘱宣布后,继承人可以会面,就遗产分配方法达成一致。所有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如果继子女未成年且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一般不认为形成扶养关系。但如果未成年继子女“被继父母扶养”的状态持续,则仍享有继承权。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具体法律程序包括确认扶养关系、确定继承顺序、取得继承权、司法实践中的认定以及遗产分配协商等步骤。

#### 如果继父母去世时没有立遗嘱,遗产分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如果继父母去世时没有立遗嘱,遗产分配的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遗产继承法》及其影响,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具体来说,如果没有孩子或其他后代,丈夫对共同财产的半份额将传给他的父母,如果没有父母,则传给兄弟姐妹,如果没有兄弟姐妹,则传给祖父母及其后代。妻子未分割的一半份额也将按照同样的方式分配给她的继承人。

此外,《民法典》第1037条及后续条款也规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和规则。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逝者的子女,如果子女在父亲去世前已去世,遗产将按血统分配给其后代。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更近的祖先,如祖父母和曾祖父母。如果只有一方父母健在,祖父母将不继承遗产,而是由幸存的父亲与配偶共同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管理可能会出现问题。如果存在遗产继承纠纷,管理遗产的人可能不是遗产继承人选择的人。如果遗产继承人的配偶已去世或无法行使权利,并且所有其他近亲居住在省外,那么他们可能无法根据法律要求申请遗产管理。因此,管理人可能是远房亲戚或居住在省内的非亲属,这可能违背了逝者的意愿。

总之,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等直系亲属。

#### 继子女继承遗产时,是否有特殊情况或例外?


继子女在继承遗产时确实存在特殊情况或例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子女与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但这种继承权的实现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例如,在继父母与继子女未解除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继父母在继子女成年前去世,即使继子女未赡养继父母,继子女也可以取得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此外,继承法还规定了胎儿的继承份额,即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只要胎儿出生存活,就能取得继承主体资格。这表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胎儿的存在,也会对遗产的分配产生影响。

在国际法律框架下,例如加利福尼亚州的遗产法规定,如果继子女被“公平地收养”,则可以继承遗产。这意味着继子女必须证明,如果没有法律障碍,他们本应被收养。然而,这一原则被严格解释,且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可能并不适用。



#### 如何处理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争议?


处理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争议,需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第1072条和第1127条的规定。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步骤和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继承权是否成立,首先需要确认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扶养关系包括经济上的抚养教育和赡养费用的承担,以及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

   继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应限缩解释为仅限于有双向扶养关系的情况。如果只有单向的抚养或赡养关系,则不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

   在判断扶养关系时,还需考虑双方的主观意愿。例如,如果继父母在离婚时明确表示不继续抚养继子女,则不宜认定扶养关系仍然存在。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拟制血亲关系,即通过抚养教育事实建立了类似自然血亲的关系,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072条第2款的规定,享有与自然血亲相同的继承权利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来判断扶养关系的存在与否。例如,在某些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继父母是否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扶助,以及被继承人生前是否有明确表示等因素。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继承权应当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义务,则继子女对继父母也应尽赡养义务,反之亦然。
8 李开宏律师  2024-11-12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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