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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恢复发放问题
养老金恢复发放问题 本人2012年从事业单位退休,退休前,原单位和本人实缴养老保险,退休后从社保中心领取养老金。2013年被判入狱,出狱后要求社保中心恢复养老金,其回复:依据人社部发(2012)69号文【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二项6条规定,及津人社局发〔2017〕9号文【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四项规定,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暂由原单位发放。原单位则出具 如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社保中心发放养老金,能成功吗,请处理过相关案情的律师帮忙回复谢谢
2024-11-11 13:21 shiziz……(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洪祥律师  电话:13555201398  2024-11-11 15:05
具体情况比较复杂,找一个当地律师详细解答吧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11-11 20:20
需要核实的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11-12 13:48
可以直接按照社保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4 齐晓玲律师  电话:15620384303  2024-11-13 17:24
具体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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